根據工作需要,赤水市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shù)及職位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0名,具體招聘職位及條件詳見《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警務輔助人員是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備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吃苦耐勞的精神和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為準;
5.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烈士遺屬和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的遺屬,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報考人員均須在報名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心理素質,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7.除上述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或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被強制隔離戒毒的、收容教育的,有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的;
8.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5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考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764)選擇職位提交報考申請,根據系統(tǒng)提示完成填寫并確認報名信息。
3.網上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初審時間內進入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初審。工作人員在48小時內對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24年5月15日17:00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并重新確認。2024年5月15日17:00至5月17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視為報名失敗。
4.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7:00在報名系統(tǒng)上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開考條件:各職位報名人數(shù)達到招聘計劃數(shù)3:1比例即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調整情況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布。
6.職位調報:職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條件,經調減招聘計劃數(shù)仍不能開考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征求報考該職位人員意見后,可自愿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不愿改報的予以退費。
7.準考證打?。簣罂既藛T于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3日17:00期間,進入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和體檢環(huán)節(jié)均使用此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管。
8.注意事項: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后必須進行信息復核,如因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錯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網上資格初審不通過或后續(xù)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無法通過資格復審等問題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簡章》中所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和各項要求,并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報考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資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考試流程
1.筆試
①筆試時間:以準考證上時間為準
②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地點為準(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考試)
③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④筆試內容:時事政治、政治理論、《公安基礎知識》《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等內容。
⑤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40%,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由赤水市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⑥筆試成績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三個工作日的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復審
①復審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3:1比例確定復審對象。若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按成績從高到低遞補,最多遞補一輪;若該職位人數(shù)達不到3:1時,按該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進入復審;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復審對象。
②審查時間、地點: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
③資料審查:工作人員根據考生提供的報名表(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誠信報考承諾書》等資料審核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
④身高測量:醫(yī)務人員、監(jiān)督人員現(xiàn)場對考生進行身高測量,醫(yī)務人員和監(jiān)督人員簽字確認,經測量身高達到標準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測量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⑤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三個工作日的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條件不符合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體能測評
①測評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②測評時間、地點: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體測)
③測評項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④體能測評成績實行達標制,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達標人員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⑤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忌鷮Ρ救嘶蛩梭w能測評中有異議、舉報的,應在此項目測評結束離開測評場地前當場向在場的監(jiān)考人員提出,對離開測評場地后再提出異議、舉報等申請的,不予受理。
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告知,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如有異議考生須當場提出,過后不予受理;體能測評成績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三個工作日的公示。
4.面試
①面試對象:體能測評達標人員,若該職位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3:1時,按該職位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但該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②面試時間、地點: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面試)
③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④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60%,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5.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40% +面試成績*60%,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總成績將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三個工作日的公示,如有異議的考生在公示期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體檢
1.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同一職位出現(xiàn)考生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仍并列的,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的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3.體檢時間、地點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三個工作日的公示。
4.體檢費用(400元)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征信情況、家庭社會關系及不得報考情形等方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含自愿放棄的)職位出現(xiàn)空缺時,該職位考生不作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對考試、體檢、考察全部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在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guī)定,確定受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需進行為期30日的崗前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三十九條、四十條之規(guī)定,解除聘用關系。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赤水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確定,并按相關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
六、管理使用
(一)赤水市公安局對警務輔助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赤水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進行管理使用。
(二)經以上程序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應服從赤水市公安局工作崗位調整安排。
(三)被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學歷是高中(中專)的,必須在首次合同期(三年)以內提升為大專以上學歷,三年內未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簽。
七、監(jiān)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
(二)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三)招聘工作期間,各項事宜將通過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發(fā)布,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辦理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未及時閱讀指定公眾號上發(fā)布的信息以及因通訊不暢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注意事項
(一)考生電話通訊保持24小時暢通,以便聯(lián)系。因考生通訊不暢無法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生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和體檢均需帶上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九、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赤水市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851-22821915
技術咨詢電話:0871-63584824
監(jiān)督電話:0851-22861578
附件:附件1: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xls
赤水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
原標題: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gzchishui.gov.cn/jgsz/zfbm/sgaj/zcwj/202404/t20240426_84359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