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普安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司法警察輔助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民主公開原則
(二)公平競爭原則
(三)擇優(yōu)錄用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1.勞務派遣制書記員4名。
2.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5名(限男性)。
3.工作崗位,結(jié)合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熱愛法院工作,身體健康,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
5.無其他不宜從事相關工作的情形。
(三)崗位條件
1.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熟悉計算機操作。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C證的在筆試環(huán)節(jié)加1分,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A證的在筆試環(huán)節(jié)加3分。
2.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四)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違法犯罪被處理或被治安處罰過的;直系親屬違法犯罪被治安處罰過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nèi)外參加邪教組織、從事顛覆我國政權(quán)活動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其他不適合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地點及時間
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點:普安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
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相關要求:報名時需攜帶近期免冠照片2張(小2寸)、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A證或C證的帶原件及復印件。
(二)測試安排
1.計算機測試、體能測試
(1)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崗位: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
測試時間:2024年9月6日上午9:00;
測試地點:普安縣人民法院六樓大會議室;
報考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崗位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2)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崗位:體能測試,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
①體能測試
測試時間:2024年9月6日上午9:00;
測試地點:普安縣體育廣場;
②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
測試時間:2024年9月6日下午15:00;
測試地點:普安縣人民法院六樓大會議室;
報考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100分,按20%計入總成績;體能測試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報考人員攜帶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表參加測試。
2.測試成績公示
計算機測試、體能測試結(jié)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將在“普安縣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面試
報考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崗位人員按計算機記錄測試折算成績1:3比例進行面試;報考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按計算機記錄測試折算成績+體能測試折算成績1:3比例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面試人員綜合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內(nèi)容。面試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四)總成績公示
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崗位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總成績=技能測試×60%+面試成績×40%;
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崗位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總成績=技能測試×20%+體能測試×40%+面試成績×40%;
總分相同的,按計算機測試、體能測試分數(shù)高低確定排名前后。
面試結(jié)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將在“普安縣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體檢與政審考察
(一)體檢
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衛(wèi)生廳《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黔人發(fā)〔2005〕4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地點及時間另行通知。
(二)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普安縣人民法院組織進行考察,接受社會監(jiān)督??疾觳环弦?guī)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管理形式
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被確定為擬派遣人員與貴州露露環(huán)境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派遣至普安縣人民法院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在試用期內(nèi)發(fā)現(xiàn)不符合崗位要求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無條件解除勞務派遣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無條件解除勞務派遣合同。在本院下次發(fā)布招聘公告前,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可按成績予以遞補。
六、薪酬待遇
1.聘用人員試用期待遇:1700元/月,試用期為2個月。
2.試用期滿后待遇:3000元/月(含五險)+績效工資。
七、相關要求及說明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報名費,差旅費和體檢費由考生自己承擔,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通訊問題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普安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7345012(普安縣人民法院政治部)
普安縣人民法院
原標題:普安縣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HecOw5wNCDMAacb6ryxVzw